请教这个丢失物所有权问题(受让人遗失物有权)
Author
生成
海报
公众号名称

公众号描述

关注
请教这个丢失物所有权问题(受让人遗失物有权)
04-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三百一十二条

捡到遗失物如何处理?

能卖不能卖?

民法典告诉你。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裴蕾丨设计:吕韶文丨编辑:王菁

本文由同城头条作者上传并发布,同城头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同城头条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阅读 0

第一次接受赞赏,亲,看着给啊

赞赏
0人赞赏
1
3
5
10
其他金额
金额(元)
赏TA
申请头条作者号

便民信息

更多

推荐阅读

热门评论
随便说点什么
发表评论